136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  >> 消费315  >> 查看详情

大数据“杀熟” 最低五倍罚款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日期:2021-07-13 10:38:44  责编:刘玉辉 
分享:

   有关部门再次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亮剑”。7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大数据“杀熟”问题,条例明确提出: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

  深圳此次的新规,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其亮眼之处在于其严厉的违法处罚力度——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也就是实施违法大数据“杀熟”,会被至少“五倍罚款”,以及上一年度营业额5%(最高5000万)以下的罚款,无疑抓住了时下大数据“杀熟”久治难愈的一个关键点——违规违法成本的问题。

  就现实来看,国家有关方面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整治。但客观而言,治理效果有但并不明显。除了一些经营者见利忘义、胆大妄为之外,更关键问题就在于,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往往力度不够。比如,按照《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这一规定看似足够严厉,但在实际中,最严厉的责令停业、吊销执照一般不使用。而在违法所得方面,虽然也有“五倍罚款”的规定,但这是最高限规定,这在给执法者较大执法自由的同时,也给了一些违法经营者可以操作的灰色空间,实际中处罚往往不超过五倍,震慑教育效果相对有限。

  与此相比,此次深圳的互联网新规,对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违法所得的处罚规定,则是最低“五倍罚款”,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最高不超5000万)以下的罚款,很显然大大限制了违法处罚可自由操作的空间,不管是在处罚的力度上,还是实际能够起到的社会震慑效应上,都严厉得多和高得多。

  值得提及的是,与深圳这一新规相呼应的是,前几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也对大数据“杀熟”亮剑,规定如果经营者出现大数据“杀熟”,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这都进一步表明,治理正在进一步到位,整治正在进一步严厉。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生活消费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生活消费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中国生活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生活消费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中国生活消费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中国生活消费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中国生活消费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 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中国生活消费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zgshxfw@126.com 手机:13910910492(含微信)QQ:1176602562

相关新闻

  • 重罚大数据“杀熟” 让消费者不再被“收割”

       “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000万元”,这是《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通过之后备受关注的内容。7月6日,该条例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针对日益泛滥的数据收集行为,该条例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基础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   目前,数据既属于企业的战略资源,也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要资源。但是,如此重要的资源,却在较长时间内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也因此出... [阅读]

  • 电商平台杀熟、低价倾销、独占市场将被罚

       7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调整六类价格违法行为罚款额度,新增处罚上限规定,新增对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的违法行为罚款规定,明确突发事件的哄抬价格等行为将从重处罚。   为贯彻落实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从制度上防止涉企乱收费”的部署,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阅读]

  • 奶茶品牌“茶主播”套路深深几许?涉案金额过亿!

       2021年6月13日,一位自称是艺人郑恺代言的奶茶品牌“茶主播”河北燕郊加盟商张小婷爆料称,“茶主播”疑似虚假招商,骗取巨额加盟款。茶主播背后的公司南京永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涉事金额上亿,包括张小婷在内的几百名加盟商血本无归,投诉无门! 网上误入“茶主播”迷失森林    以下为张小婷的口述被骗血泪史:2020年5月,张小婷本想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奶茶店,于是上网咨询COCO奶... [阅读]

  • 七部门启动三年行动 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部署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重点品种,采取精准治理模式,控源头、抓生产、盯上市、强执法、建制度,加快解决禁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已连续6年保持在97%以上,总体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在部分地区、部分品种上依... [阅读]